深圳涉外合同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15361075198
律师信息
谢万扬-深圳涉外合同纠纷律师照片展示

谢万扬律师

  • 律所:

    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361075198

  •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11008号豪方天际广场21F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行政合同诉讼级别管辖有什么法律规定?签合同一般是诉讼还是仲裁解决纠纷

添加时间:2021年11月2日 来源: 深圳涉外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gdzyhtls.com/

  谢万扬,深圳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合同诉讼级别管辖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行政合同诉讼级别管辖有什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级别管辖的定义

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中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我们可知,行政诉讼也是有级别管辖的。例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等。

就像是案件的判决结果要分情况进行,行政合同的诉讼在进行判决的时候首先要分清楚案件的性质分清楚是哪一种级别的,然后按照相应的程序来进行诉讼,程序上的错误对安庆也会有一定的影响,有的时候行政合同的级别的管辖对案件的最终的审判结果是十分重要的。

签合同一般是诉讼还是仲裁解决纠纷

我们知道,在发生了民事纠纷后,当事人双方不仅可以协商解决,还有一种方式是找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管是仲裁还是诉讼都是可以解决纠纷的方式。那么,签合同一般是诉讼还是仲裁解决纠纷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诉讼与仲裁虽然都是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法律形式,但是有显著的区别:

一是管辖权的取得不同。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只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而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二是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诉讼案件的审判庭由法院指定,不能由当事人选择;而仲裁案件,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约定仲裁庭的组成人数外,当事人有权选定仲裁员。

三是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法院开庭审理一般公开进行,只有某些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以有利于保守当事人之间的商业秘密和维护其商业信誉。

四是审理程序及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不同。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则有较大的自由度,几乎每一步骤当事人都能主动作为,如约定由3名仲裁员还是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是否开庭审理等等都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不得强迫。

五是监督程序不同。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可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我国仲裁委员会则实行一裁终局制,并适用司法监督程序,即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符合撤销裁决条件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不予执行条件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仲裁与诉讼的联系: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专设机构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仲裁机构仲裁的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依照当事人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但在一定情况下,解决争议的选择权就不在当事人手中。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的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当事人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但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法院有管辖权。

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

如果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没有仲裁协议;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通过以上全文我们对诉讼和仲裁的区别与联系的相关内容的了解,签合同一般是诉讼还是仲裁解决纠纷可以依据上文两种方式的详解,当事人根据其选择适合自己实际纠纷情况的方式,不管是哪一种都需要有足够的证据等来作为客观的证明。

联系电话:15361075198

Copyright 2018-2024

深圳涉外合同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