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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解除合同有哪些主要情形

添加时间:2018年9月9日 来源: 深圳涉外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gdzyhtls.com/

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有这几种情形: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这里的条件是:承租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承租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无正当理由。承租人主张的何种理由方能构成“正当理由”,不应当做出一个严格的标准,应视当事人自身的状况而依诚信原则为判断,如承租人因失业而不能支付房屋租金,虽然并非不可以借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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