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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9年3月27日 来源: 深圳涉外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gdzyhtls.com/

  通常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我们会将之称为保管人,而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我们将之称为存货人。对于仓储合同里的题库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可能还有人不太理解,那么,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谢万扬,广东专业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伟伦(仲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

  8、合同的有效期限;

  9、合同应订明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

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

  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6.保管方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

  7.对危险品和易腐货物,如不按规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毁损,则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8.一旦接受存货方的储存要求,保管方应按时接受货物入场。

  (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

  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

  4.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

  5.对危险品货物,必须提供有关此类货物的性质,注意事项,预防措施,采取的方法等。

  6.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场,存货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保管方。

  7.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发货,由存货方赔偿逾期损失。

  谢万扬 广东广州知名律师,承办交通事故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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