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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能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吗?未按时还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么?

添加时间:2019年6月16日 来源: 深圳涉外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gdzyhtls.com/

 谢万扬,广东专业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伟伦(仲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有效能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吗?

  一般人认为,合同生效后被违约的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合同成立未生效或合同不成立等,为此遭受的即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但是,合同生效后遭受的损失不属于违约损失,是否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可以先确定是否为缔约过失。


  按规定,确定缔约过失责任需满足以下要件:


  1、缔约当事人违反法定的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比如通知、保密、协助义务等。


  2、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比如一方隐瞒真实情况、欺诈等。


  4、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按照以上要件,其实并不排除合同有效情况下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实践中,普遍认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的情况,并且一定条件下也认可适用于合同有效的情况。


  并且,合同有效并遭受缔约过失损失时可以主张以下赔偿:


  1、缔约费用;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


  3、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损失;


  4、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


  5、支出缔约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最后,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主张缔约过失责任的,除了赔偿直接损失,还可以要求间接损失赔偿。不过,如果造成损失较多,主张越多赔偿时,被对方拒绝或是双方协商不下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分期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未按时还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么?

  现在,为买到当下急需的商品,但是手头上不够钱的,而且商品价值较大的,比如手机、电脑等,便会去分期付款。双方就达成的买卖签订分期合同,并且没有约定违约金,之后一方又未及时还款,属于违约情况,那么需要先确定是否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


  事实上,分期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违约的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包含合同正常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实际利益。


  但是要注意,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到的或者应当预见到的。这也就是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是包括可以预见和应当预见的可得收益,过高或者过低都是不合理的。


  要求对方赔偿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可以按以下计算: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约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既无违约金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还款记录,书面证据等双方进行协商。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收集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预期利益的起算点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为起算点,订立之前的利益不能纳入。


  2、损失的最高额是以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过高或不可预见的利益不能纳入。


  3、预期利益实在订立合同时违约方可以预见的,或是违约方可能造成的损失,需要承担的损失后果。其他的不能强加在预期利益之内。


  最后,在逾期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都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只是责任的大小有所不同,所以不要想通过规避法律的方式使自己免除责任。当然,一方被违约,并主张过重的违约责任的话,将会直接导致双方产生争议,如果涉及的违约金较多,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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